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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学校事业高品质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2名。
一、招聘人数:22名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不接收网络等其他报名方式。 三、报名地点、时间: 地点1: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就业中心; 时间:2024年11月9日9:00-11:30; 地点2: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招聘大厅; 时间:2024年11月9日14:30-17:00; 地点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揽江楼601会议室; 时间:2024年11月10日9:00-11:30; 地点4: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教一201室; 时间:2024年11月10日14:30-17:00; 地点5:苏州大学东校区东教楼105室; 时间:2024年11月11日9:00-11:30,14:30-17:00 地点6: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紫石楼一楼校长办公室; 时间:2024年11月9日-11月15日9:00-11:30;14:30-17:00。 报名现场若有变化,详见现场指示牌。 四、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持填写完毕的《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至指定地点参加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达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和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佐证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查询); 4.2023年、2024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附件4); 5.以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2025年毕业生报名时可暂不提供;但须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7.各种荣誉证书,如中学学科竞赛获奖,大学任职、获奖及荣誉称号等。 五、招聘岗位:
六、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和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组织实施。01-09岗位招聘由适岗评价和面试组成,10-16岗位招聘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一)适岗评价 1.适岗评价对象:报考01-09岗位且现场报名审核通过人员。 2.其他事项: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通过查看材料(高中、大学竞赛获奖和科研等)、谈话交流(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负责通知)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方式进行适岗评价,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素养、发展潜能等。适岗评价总分100分,70分为合格线。适岗评价结果在海安教育信息网、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网站公告。 (二)笔试 1.笔试对象:报考10-16岗位且现场报名审核通过人员。 2.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笔试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由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负责通知。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在海安教育信息网、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网站公告。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不足5倍的按实确定。 (三)面试 1.面试对象:01-09岗位适岗评价合格人员和10-16岗位取得面试资格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负责通知。 3.面试形式: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教学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教材内容,教材版本不限。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线(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 1.01-09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10-16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其他事项: 1.应聘成功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有关待遇及学校课时津贴、延时服务津贴、奖励性津贴等,名校优生还按照海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海安名师工程”及其配套政策的意见》(海办发〔2020〕39号,附件5)落实各项待遇。 2.本公告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8918039(海安市教育体育局)、0513-88826048(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 监督电话: 0513-88931651(中共海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安市监察委员会派驻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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