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工作坚持“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原则,鼓励各保健食品实体经营者采取“一门店一承诺、一企业一承诺”等方式,自愿公开承诺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
相关经营者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签订承诺书,根据指导制定保健食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规则,明确承诺内容、退货流程、退货条件等,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公示无理由退货承诺书和无理由退货规则。
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通过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评估保健食品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试点工作的实施效果,为制定保健食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相关标准提供依据。同时建立动态名录库,对线下无理由退货实体店实行动态管理,形成常态化机制。
欢迎广大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试点工作进行监督,积极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