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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更好借助社会之力,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海安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骆长银,男,1965年11月5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21196511058519,住海安市宁海中路30号602室。 被执行人:吴国华,女,1964年8月27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21196408278521,住海安市宁海中路30号602室。 被执行人:骆德魏,男,1987年11月9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21198711098514,住海安市江海中路3号1幢二单元1302室。 执行案号:(2022)苏0621执3275号 执行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1107255.00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期限:一年(2024年9月20日0时起至 2025年9月19日24时止) 悬赏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尚未掌握)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资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6833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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