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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通多家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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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现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陈松林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一年。 被执行人: 男,1969年4月4日生,汉族, 住南通市通州区西亭镇同乐村十一组8号。 尚未执行到位金额为142310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陈松林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悬赏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9月6日起至2025年9月5日止)。 举报电话: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513-68910063。
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现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戴冬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一年。 被执行人: 男,1982年8月26日生,汉族, 住址江苏省通州市二甲镇三甲居九组。 尚未执行到位金额为12000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戴冬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悬赏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9月5日起至2025年9月4日止)。 举报电话: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513-68910063。
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现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朱奎、郭炳福、薛金环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一年。 被执行人: 男,1957年2月24日生,汉族, 住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龙跃路267号。
男,1962年10月9日生,汉族, 住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龙港商厦B幢701-702室。
女,1963年12月24日生,汉族, 住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龙港商厦B幢701-702室。 尚未执行到位金额为873697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悬赏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9月5日起至2025年9月4日止)。 举报电话: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513-68910063。
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现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耿建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一年。 男,1977年1月24日生,汉族, 住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陵园村四十八组135号。 尚未执行到位金额为2210000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耿建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悬赏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9月4日起至2025年9月3日止)。 举报电话: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513-68910063。
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现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张若若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一年。 女,1991年4月10日生,汉族, 住安徽省宿州市泗县长沟镇邵庄村张潭庄110号。 尚未执行到位金额为22722.26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张若若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悬赏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9月4日起至2025年9月3日止)。 举报电话: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513-68910063。
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现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邱福春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一年。 被执行人:邱福春,男,1966年11月23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32627196611233411,汉族,住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洲自治县四岔口乡白石粒村黄花沟门组22号。 尚未执行标的额:22641元及逾期利息 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属实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执行到位金额的20%,悬赏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2日止)。 举报电话: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513-69983012、13813759402
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现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南通公铁物流有限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一年。 被执行人:南通公铁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12MA1ME9771A,住所地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滨海大道185号。 尚未执行标的额:302395元 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属实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执行到位金额的5%,悬赏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8月29日止)。 举报电话: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513-69983012、13813759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