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资讯] 禁飞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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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7262 | 回复0 | 2024-8-13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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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缘四开·群星演唱会”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禁飞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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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2024年国缘四开·群星演唱会”举办期间相关空域安全,确保演唱会安全顺利举办,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决定在演唱会举办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无人机、穿越机、轻型飞机、滑翔机、航空模型、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三角翼、动力伞等“低慢小”航空器(以下简称“低慢小”航空器)。

二、临时管控时间:2024年8月15日14时至2024年8月15日23时。

三、临时管控区域:沈海高速往西,角城线往北,S221往东及和顺路往南合围区域。

四、临时管控原则: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未经审批的飞行活动。对于其它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提出申请,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军队、民航、无线电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拥有者、使用者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各项规定,杜绝“黑飞”行为。

五、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启用反制设备,对擅自在上述管控时间、区域内“黑飞”的“低慢小”航空器,坚决采取反制措施。请各单位、组织、个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海安市公安局
202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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