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资讯] 强制拖移!海安这项整治行动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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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871 | 回复0 | 2024-3-25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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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净化小区环境,有效消除小区安全隐患,根据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居民小区“僵尸车”“飞线充电”清理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

(一)城区所有道路及沿线附近范围内、居民小区、背街里巷、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长期无人维护和使用,存在外观残旧破损、灰尘遍布、轮胎干瘪、号牌缺失等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机动车辆(含新能源汽车、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含电动自行车、三轮车、 自行车)。

(二)各居民小区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私拉乱接为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在主次干道、背街里巷的商铺门前拉线为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

二、处置方式
(一) “僵尸车”清理

一是自行清理。各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发布“僵尸车”清理的公告,属于整治对象的车主,驾驶人或管理人,须在本通知发布 15 日之内将相关车辆自行清理。

二是强制拖移。对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 会)、物业服务企业提示劝阻、通知发布后逾期仍未自行移走的 “僵尸车”,经固定相关证据后,4 月底前,市公安局和城管局依法实施拖移,集中停放至停车场,拖移、停放所产生的费用由车主负责。

三是后续处理。对拖移后集中停放的“僵尸车”,由公安局和城管局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依法分类进行处理:对拼装、报废的车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强制报废;对有涉嫌盗抢、赃物或其他违法犯罪的车辆,通知相关单位接收处理;对公告期满仍不接受处理或无人认领的“僵尸车”,依法集中处理。

(二) “飞线充电”整治

一是宣传发动。各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显示屏、张贴海报、公示栏板报等方式等进行宣传,开展“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宣传,引导小区业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二是排查整改。3 月底前,各物业服务企业全面摸排小区“飞线充电”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清理,劝导和制止飞线充电行为,对拒不配合的将相关证据予以固定。

三是集中整治。4 月1日到 4月30日,由各街道社区牵头,联合公安局、城管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对“飞线充电” 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屡教不改或不听劝导,涉及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和违规充电等构成消防违法行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四是常态管理。强化日常检查巡查,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常态化、长效化管控,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支持协作,确保整治工作常态长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居民小区“僵尸车”“飞线充电”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要营造宣传氛围,开展宣传教育,加大居民小区“僵尸车”“飞线充电”清理整治宣传力度,使专项整治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主动作为,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等不担当、不作为行为。要逐级明确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建立通报会商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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