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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南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议有关议题,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12月19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柚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于立忠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杨广学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免去陈冬梅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人员名单 (2023年12月19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周平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范加庆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杨俊华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张德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张婧萱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於婷婷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23年12月19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何启明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李柚,男,苗族,1973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挂职),贵州省安顺市副市长。于立忠,男,汉族,1971年2月生,大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红十字会会长人选,海安市委书记、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杨广学,男,汉族,1970年9月生,研究生,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警务督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