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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海安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一篇推文,文中对G328国道(海安市西场段—滨海新区段)实行机非分离进行了讲解:非机动车在辅道内行驶,不得在主线行驶。
除此之外,以下两条快速路非机动车也不可在主道行驶。
01
城市快速路,是指设有中央分隔带,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
城市快速路辅路,是指集散城市快速路交通,设置于城市快速路两侧或一侧(高架路时设于高架路下地面层),单向或双向行驶交通,可间断或连续设置的道路;城市快速路辅路按其使用功能分为公路和城市道路。
02 通榆快速路(西蒙路—S28海安南匝道口)主线禁止教练车、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行,除此之外隧道还禁止货车通行。
03
328国道快速路(立新河桥—沈海高速海安匝道口)禁止货车(轻型厢式货车除外)、教练车、运输危险物品车辆、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通行。 非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的两侧行驶(如图所示红色标注区域)
通榆快速路(西蒙路—S28海安南匝道口)
海安公安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身及他人的安全,途经城市快速路时请务必遵守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切勿贪图一时之快,给自己和他人埋下交通安全隐患。 “冬季攻坚”行动期间,海安公安交警将持续加大对对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在快速路主线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快速路交通环境。 来源:海安公安微警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