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资讯] @海安家长,事关海安中小学、幼儿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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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214 | 回复0 | 2023-6-29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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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教育体育局发布
招生工作预告
七月中旬
我市2023年中小学 幼儿园
招生工作开始

招生工作预告


我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初定于七月中旬进行。请拟于今年秋季入学的相关学生的家长,及早准备相应材料。相应材料须真实、准确、齐全。如因材料不符要求而不能按时入学的,责任自负。
相关招生政策请关注市教体局官微“海安教体发布”和各相关学校的公众号。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28日
城区学校入学材料要求
01
户籍房产类:
城区户口簿、房产证,两者地址须一致。动用祖辈房产(含与祖辈共有房产)入学,其监护人双方须提供房屋管理部门2023年4月1日以后出具的无房证明。居民自有的合法自建房、征收(拆迁)安置房视同“享有完全的产权”,须提供建房报告、征收协议等凭证材料。
02
来海创业类:
全家户口簿、居住证(本市户籍的不需要)、房产证(无房的不需要);城区工商营业执照、已纳税或免税证明、至少两名员工的企业社保(不少于6个月)证明。
03
来海务工类:
全家户口簿、居住证(本市户籍的不需要)、房产证(无房的不需要);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缴纳的社保(不少于12个月)证明。
非城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同时
海安教育体育局发布
转学登记预告

转学登记预告

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转学条件,计划今年秋季学期转入我市学校的儿童,由监护人于7月20日至25日,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要求附后),到户籍地或务工地所在学校预约登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学校将根据学额情况并报市教体局批准,确定是否接受转学。学校无法安排转学的,城区儿童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区镇儿童由镇教管办统筹安排。
具体要求请关注各学校公告!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28日
校转学申报材料
01户籍房产类:

本市城区户口簿、房产证、学生素质报告书。

02来海创业类:

本市城区居住证、营业执照、纳税或免税证明、至少两名员工的企业社保证明(6个月以上)、学生素质报告书。

03来海务工类:
本市城区居住证、用工合同、企业缴纳的社保(12个月以上)、学生素质报告书。
非城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来源:海安教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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