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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禁卡捆绑物业费? 电梯上楼遭限制? 好消息来了 4月6日,海安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禁止将住宅小区梯控、门禁与物业费收取捆绑的通知》明确要求立即停止以梯控系统 门禁与物业费收取捆绑限制业主乘用电梯 进入小区 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期,仍有部分物业服务企业采用梯控系统、门禁与物业费收取捆绑限制业主乘用电梯、进入小区,业主反映较为强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电梯属于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业主对电梯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部分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梯控系统与物业费收取捆绑限制业主乘用电梯楼层的做法,侵害了业主应有的共有部位管理使用权。存在此类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引起高度重视,立即停止以梯控系统、门禁与物业费收取捆绑限制业主乘用电梯、进入小区。 下一步,我局也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纳入年度考核和信用档案。 特此通知。
海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