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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应检尽检”人员未按规定频次
参加核酸检测赋黄码的通知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保护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市未按规定频次参加核酸检测的“应检尽检”人员“苏康码”赋黄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辖区内录入系统管理的47类风险岗位“应检尽检”人员,连续两次及以上未按规定时间、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人员类别及频次详见附件1),被“苏康码”弹窗提醒的,其“苏康码”将被赋黄码。
二、被赋黄码人员除进出所居住小区、前往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以及就医等情况外,不得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被赋黄码人员应尽快前往黄码采样点(见附件2)进行核酸检测,完成补检后,可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所在区镇街道指挥部申请转码。对于大数据筛查误判人员,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转码:一是未采用扫“采样码”方式进行核酸检测的特殊人群,可由单位申请进行批量解码;二是不在岗或已离岗人员可以向单位申报,经单位审核汇总后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在信息系统中修改人员状态,并统一向所在区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转码;三是对于规范检测而误判的人员,凭核酸检测证明向所在区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转码。
四、全市各公共场所要强化“苏康码”查验工作。市联防联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要开展随机抽查,一经发现公共场所有黄码人员进入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公共场所采取警告、罚款、关停等处理措施。
五、对未按时补检、多次逾期不检等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暂停其作业活动,如“应检未检”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落实“应检尽检”,共同营造健康安全的社会环境。
海安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来源:海安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