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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礼让行人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体现是城市的温度、文明的程度。
近几年来,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秩序好,事故少,文明典范,人民满意”要求,针对机动车礼让行人这一法律要求,常态开展宣传和查处。机动车礼让行人已经成为全社会广泛共识、驾驶人普遍习惯。 在日常交通出行中,少部分机动车驾驶人还是不能做到礼让行人,影响了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的安全感,埋下了造成交通事故的风险。 针对这一少部分不礼让行人的驾驶人,海安交警对其违法行为予以曝光,依法查处。
01黄海大道华新一品
车牌:苏F121PT
违法时间:2022年5月2日
车牌:苏F552UC
违法时间:2022年5月6日
02长江路农商行
车牌:苏F0R2X7
违法时间:2022年5月4日
车牌:苏F51Q48
违法时间:2022年5月2日 车牌:苏FG3N18
违法时间:2022年5月5日
03长江路市场监督管理局
车牌:苏A6C10P
违法时间:2022年5月2日 车牌:苏FD08249 违法时间:2022年5月3日 车牌:苏F553RY 违法时间:2022年5月5日
04长江路一品梅广场
车牌:苏F9U31U
违法时间:2022年4月23日
法律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行经人行横道或者遇行人横过道路,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 今天 你文明礼让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