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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人事任免议案,任命童剑、李建民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主持会议。
任命刘坤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顾晓威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刘坤同志代理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并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曹忠明同志辞去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曹忠明同志辞去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任命顾菊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谢旺旺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庄中秋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正超、黄卫成、葛玉琴、陈俊,秘书长杨扬出席会议。副市长潘建华列席会议。“一府一委两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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