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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南通艺术剧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8年8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要求除外。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3)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8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2025年2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8月12日09:00~8月20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2.资格初审:8月12日09:00~8月21日12:00。 3.陈述申辩:8月12日~8月22日(工作日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8月12日09:00~8月22日17:30。 5.缴费确认:8月12日09:00~8月23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由招聘主管部门及单位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3-85099550。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南通市文广旅局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2024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的其他佐证材料扫描件。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1.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报名成功者在通知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岗位代码对应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在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收到信息的考生请在报名系统下载面试通知单,面试当天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以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进行(见附件3),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会同南通艺术剧院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集体研究后,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市人社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5099550 监督举报:0513-85098579(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513-85099217(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关纪委)
附件 1.南通市文广旅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专业技能测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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