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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处置和运输管理秩序,从严治理非法运输、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定在海安市范围内对非法运输、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实行举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发生在海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非法运输、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方式:来电、来信、来访举报; 举报电话:0513-69968809(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举报邮箱:1421104095@qq.com; 举报地点:海安市丹凤路69号。 三、其他 建立举报保密制度,对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恶意或虚假举报、干扰正常管理执法活动的相关人员,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特此通告。 海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