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资讯] 事发海安!“狗咬狗”引发纠纷,闹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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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347 | 回复0 | 2024-7-8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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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之前都做好拉锯战的准备了,没想到在开庭前就能把事情解决了。”近日,海安法院高新区法庭员额法官程雪梅成功化解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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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源于网络)

小李与小方均是爱狗人士,小李家有一只比熊,小方家是一只柯基。小李每天晚上都会牵着自家比熊在街上散步,为此还特地挑选了漂亮的牵引绳和嘴套。这天小李照常牵犬在外散步时,小方家的柯基突然窜出,对比熊进行撕咬,将其耳朵咬得鲜血淋漓,后在小李的驱赶下柯基逃离现场。


看到爱犬受伤,小李气愤地找到小方讨要说法。不料此时,小方的柯基犬突然从其三轮车中窜出,再次对比熊进行了疯狂攻击,造成比熊伤势加重。小李将爱犬送往宠物医院治疗,共花费医药费930元。


期间,小李通过微信向小方讨要说法,小方前期给小李转账了200元,后得知比熊的治疗费为930元,认为费用太高,且表示小李也踢过自家柯基,也应该赔偿,因此拒绝给付治疗费。小李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这起案件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且标的额不大,审理判决并不困难,但若小方不能打消疑虑,判决后仍然拒绝赔偿,后期可能还需申请执行,当事人将花费大量时间精力。为切实化解双方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程雪梅法官走访了案涉小区,在了解案件基础事实、证据材料以及双方调解意愿后,将两名当事人约到法庭。


-你的狗不牵绳把我的比熊咬伤了,现在我要你不仅赔医药费,还有我的误工费和狗的营养费,赔钱。


-我家狗还被你踢伤了,本来想一笔勾销,你还告到法院了。


调解中,程雪梅一方面劝解双方稳定情绪,理性解决问题,一方面为二人厘清责任划分和医药费等损失赔偿问题。在看到程法官亮出的医疗费发票、宠物医院就诊记录、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出警记录等证据后,小方自知理亏,承认是自家犬未牵绳导致比熊受伤。同时,程法官也拿出相关判例为参考,向小李解释了在此类纠纷中,动物受伤有别于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以实际损失为界,误工费、营养费在法律上通常是难以支持的。


听完程法官的详尽分析,小李和小方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小方当场给付了剩余的医药费730元,小李向法院申请撤诉,该起纠纷圆满落下帷幕。


法官提醒:宠物饲养人在享受饲养宠物乐趣的同时也应承担较高的管理义务,了解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遛狗时需为其拴上犬绳,以保护自己及他人的安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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