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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海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在检查中发现南京名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南通分公司负责管理的 安达公馆小区 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情况通报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南京名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营业场所:海安县海安镇宁海中路10号7-3-502室,负责人:闾铁梁。 二、存在的火灾隐患 1、消防控制室被占用,无人员值班,不符合《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第4.2.1.a条的规定,违反了《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8.2条的规定;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2条的规定; 3、室内消火栓不能调成自动,不能正常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3条的规定; 4、喷淋系统、正压送风系统无法联动启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3条的规定; 5、屋顶稳压系统瘫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6条的规定; 6、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损坏较多,超总数量的百分之五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6条的规定。 针对上述火灾隐患,海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对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判定标准,经集体讨论,认为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为进一步督促该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报请市政府予以挂牌督办。
2023年7月31日对该单位进行复查,整改情况如下:1.消防控制室被占用,无人员值班,未整改;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未整改;3.室内消火栓不能调成自动,不能正常使用,未整改;4.喷淋系统、正压送风系统无法联动启动,未整改;5.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利用高位水箱稳压,符合要求;6.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损坏较多,超过总数量的 50%,未整改。复查不合格。 来源:海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