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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我市居民刘某某在网上散布“海安5名女老师**去上海***”的不实言论。 5月31日,海安市公安局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刘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经查,刘某某在上班工作地点“听说该事”后,为引起“他人关注”,未经核实就在微信群内发布,刘某某对其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刘某某已在相关微信群发布道歉声明,海安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刘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1、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让我们共同努力,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2、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来源:海安公安微警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