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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灵活就业人员 注意啦! 社保缴费最新通告来了 相关重点 小编给你整理好啦
一、参保对象 本省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社会保险。
二、基本养老保险 1. 缴费基数及标准: 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分为12档,缴费费率为20%,各档次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标准如下表所示: 养老保险每月最低缴费金额为850元。各缴费渠道一般默认最低档为缴费金额(即850元/月),如需提档缴费,需自行提高缴费基数档次。 [示例] 张三为灵活就业人员,若张三在2022年1-12月期间以第一档缴费基数缴纳2022年度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则每月应缴纳4250*20%=850元,全年应缴纳850*12=10200元。
2.缴费时间: (1)按月缴纳,2022年度养老保险费最后的征缴期限为2022年12月25日; (2)不得提前预缴:灵活就业人员不得提前预缴当期之后的养老保险费(如8月份可以缴纳1-8月份的养老保险费,不可以缴纳9-12月份的养老保险费); (3)已签订银行卡代扣协议人员的缴费:参保人员需在每月20日前在银行卡存足金额,每月21-25日左右扣款;年中有未缴月份的代扣人员请于12月9日前上足余额,12月10日开始补扣。如由于余额不足导致扣缴未成功的人员需通过微信等其他途径在当年征缴期限内自行缴费。
三、基本医疗保险 1. 缴费基数: 2023年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未公布,待确定后,将在海安发布等媒介及时公告,请予关注; 参保缴费人可在上、下限(含)范围内任选一个数额作为缴费基数。
2.缴费标准: (1)按缴费基数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另外按每月定额缴纳10元的大额医疗救助费; [示例] 张三为灵活就业人员,若张三在2022年12月以基数下限补缴2021年度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则每月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救助费4250*9%+10=392.50元,全年应缴纳(4250*9%+10)*12=4710元。
3.中断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当期本人缴费基数执行。即2023.01-2023.12期间补缴以前年度的医保费的,最低应按2023年的基数下限执行,而不是按照以前期间的基数下限来补缴。
4.缴费时间: 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由原来的“按年预缴下一年度的保险费”改为“按月缴纳”,从2023年1月起与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相一致,每月20日之前缴纳本月的医保费及大额医疗救助费,未缴的人员下月不得享受医疗待遇。
我们为参保缴费人提供了多种方便、快捷的缴费渠道,可通过以下方式缴费: 1.通过微信、支付宝的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网上缴费; 2.通过江苏税务APP网上缴费; 3.已签订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协议的人员可通过建设银行、农商行等经办银行代扣代缴(简称“卡扣”);基本医疗保险费请于2023年每月20日前将应缴费款足额存入委托银行代扣账户。如余额不足扣款未成功的请及时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自行缴纳,以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4.也可通过经办银行各网点柜面缴纳(主要为建设银行、农商行各网点); 5.还可以到各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办事窗口或人社局三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11-16号税务窗口通过POS机刷卡缴费。 建议缴费人优先选择方便快捷的银行卡代扣代缴、微信和支付宝、江苏税务APP网上缴费。原未选择卡扣的用户选择卡扣的,需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建行或农商行各网点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保证扣款账户余额充足,避免因余额不足无法及时扣款而影响权益。
个人通过卡扣缴费的,银行回单即作为缴费凭证;通过微信、支付宝、江苏税务APP等渠道缴费的,可打印缴费记录作为凭证;通过银行柜面缴纳或银行代扣的,银行打印的“银行缴费凭证”作为缴费凭证;在人社窗口POS机刷卡缴费打印的收据作为缴费凭证。 缴费人也可自行登录江苏税务电子税务局网站,点击页面右侧的“公众服务—特色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模块(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 ... z/sbfdzpzdy_new.jsp)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并提交后,即可查询和打印社保费电子发票。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发生误缴、多缴等情形需要退费的,可以直接向区镇(街道)社保所所提交申请材料,由社保所流转至社保中心处理;其中重复缴费或人社已发送终止信息且已经缴费的人员,可通过江苏税务APP 线上申请退费,由税务部门内部流转至社保中心处理。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性退费的,可通过“南通医保”APP自助办理,或向医保经办部门提交申请材料(需携带资料:身份证、缴费凭证、情况说明);其中重复缴费或人社已发送终止信息且已经缴费的人员,可通过江苏税务APP 线上申请退费,由税务部门内部流转至医保中心处理。
“4050”等困难失业人员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所辖村(社区)服务窗口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且申报就业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参保缴费人员如有基数档次、上下限、缴费标准等政策类疑问,基本养老保险可拨打12333咨询热线,基本医疗保险可拨打12345、12393咨询热线;如有缴费途径、缴费操作等疑问,可拨打12366税务咨询热线。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
附: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微信支付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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