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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 海安公安持续开展 场所落实“场所码”常态检查 督促社会面场所 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全市公共场所均应当 在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 严格落实逢进必扫、凡扫必验、不漏一人要求 对政府通告置若罔闻 对疫情隐患不以为然 引起疫情传播或有传播风险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一
2022年9月25日下午,海安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对通榆中路某宾馆进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检查时,发现前台服务员唐某某未采取对入住酒店人员场进行“扫场所码入场"等防疫措施,唐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二百元罚款。
案例二
2022年9月26日下午,海安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对中坝南路某酒店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进行检查时,发现前台服务员徐某某未采取对入住酒店人员进行“扫场所码入场”等防疫措施,徐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二百元罚款。
“场所二维码”在有力支撑全市社会及社区疫情防控工作高效开展的同时,方便市民出行、生活,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管理,绝不触碰法律底线,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查验工作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公安机关将持续依法严打各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予以行政处罚;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相关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均可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