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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就可以把生活费和租金共1500元给我的父亲……”近日,在市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法庭,海安街道凤山村的村民小玲在检察官、法官等人的见证下,将一笔赡养费递给其父,积怨已久的父女关系得到缓和。 今年5月,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崔恒伟根据“检网融治”工作安排,下沉凤山村网格。有村干部向他反映村民老刘与其女儿的赡养纠纷难题。原来,今年85岁的老刘和妻子老袁育有小玲、小云两个女儿,老袁与小玲共同居住,老刘则单独在外租房居住,由小云负担其房租。老刘认为小玲未尽到赡养义务,小玲坚称已承担赡养母亲的义务,没有能力再分摊父亲的生活开销。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但因双方各执己见、互不退让而无果。 崔恒伟找到老刘以及小玲了解情况,小玲拿出多年来帮母亲看病的发票凭证,哭诉其生活不易。“我们能理解你的困难,但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崔恒伟耐心劝说。 为了让小玲对赡养老人有正确的认识,市人民检察院对该起赡养纠纷决定支持起诉,以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该院与司法局联系,要求其指派律师为老刘提供法律援助,并与民政局、村委会等部门联系。在掌握双方当事人的生活状况、矛盾症结等情况后,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 8月9日,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赡养纠纷案,才得知2019年老刘曾以相同理由向法院起诉过,前案经调解,双方达成小玲每月给付生活费200元及房租100元的协议。小玲一直按约履行,但今年3月起,小玲因退休等原因没有给付,导致父女关系急剧恶化。 考虑到此案属于家事纠纷,该院把化解矛盾、消除对立、修复受损家庭关系放在首位。经过检察官、法官、律师等多方疏导,父女二人的心结得以解开,小玲当庭履行义务。 为了依法能动履职,切实解决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市人民检察院聚焦保障老年人群体合法权益,办理赡养纠纷支持起诉案件5件,注重化解家庭矛盾,修复亲情关系,促进和谐稳定。通过延伸办案触角,定期跟踪回访监督,巩固办案效果,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确保“老人安则家庭安,家庭安则社会安”。 来源:江苏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