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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小心撞坏护栏 反正天黑看不清车牌
不如直接开走溜之大吉
殊不知
一时侥幸触碰法网
已涉嫌交通肇事逃逸
近日
交警城北中队就查获一起
“撞坏护栏逃逸”的交通事故
2022年8月20日晚23时许,海安市公安局交警城北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通榆路与丹虹路交叉路口南侧的防护栏及交通指示牌不知何时被撞坏了。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工作,民警迅速锁定了肇事车辆及驾驶人梅某。
经了解,当晚21时许,梅某驾驶一辆红色普通低速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通榆路和丹虹路交叉路口时,由于车速有点快,加上路面湿滑,没刹得住,不慎撞上了道路中间的防护栏及交通指示牌。当民警询问为何驶离现场时,梅某说:“之前没有遇到这样的状况,有点被吓住了,加上天黑存有侥幸心理,我就没有选择报警,但也没想到交警这么快就查到我了。”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行车上路一旦发生事故 请大家不要心存侥幸 必须在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并报警 轻微物损事故逃逸 看似是小事 实则是大事 海安交警提醒大家 可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来源:海安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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