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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海安市收到第五批信访件“南通市海安县明鑫铝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违规取得整治备案登记手续,2021年省级环保督察发现该公司环保问题。目前该企业已被撤销清理整治登记手续,但仍在违规生产”。3月30日,海安市委副书记张浩率队实地督查信访件办理情况,要求相关部门全力以赴、迅速查摆、立即改正。 经调查南通市海安县明鑫铝业有限公司年产铝合金锭5000吨项目自查评估报告于2017年12月29日经海安县环境保护局登记并备案(海环建清字〔2016〕09147号),举报人反映“2016年违规取得整治备案登记手续”问题不属实。因该单位原料涉及外来铝屑、边角料,年产铝合金锭5000吨项目生产规模不符合《铝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属于淘汰类项目。 海安生态环境局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12月31日撤销该项目清理整治备案登记(海环函〔2021〕38号)。调阅明鑫铝业有组织废气污染物在线监控数据显示,该单位在2021年12月31日后仍有生产记录。举报人反映“2021年省级环保督察发现该公司环保问题,目前该企业已被撤销清理整治登记手续,但仍在违规生产”问题属实。
明鑫铝业已于2022年3月15日主动停产,并向南莫镇政府报告,企业自行拆除连接熔铝炉的天燃气管道和熔铝炉炉门,切断生产用电,去除生产设备功能化,于4月15日实施到位。南莫镇对明鑫铝业开展不定期网格化巡查,督促该单位妥善清理厂区原料和固废,指导做好停产阶段环保安全工作。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对明鑫铝业违规生产铝锭行为立案查处,同时依程序撤销明鑫铝业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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