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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政策要求,1月16日至3月15日,返乡返城人员应当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做好途中个人防护,抵通后要配合社区(村居)信息登记和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打开微信,搜索“南通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 点击菜单栏“返通出省”,进入“返通出省报备”功能页面。
相关问答
Q:
哪些返乡返城人员应当申报信息? 1、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来通的人员应当主动申报信息。 2、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除第一类人员外,还有三类“返乡返城”人员应当主动申报信息: 从外省返回我省农村地区的人员,以及从外省返回我省城镇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 从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低风险区域返乡返城人员; 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返乡返城人员。
Q:其他来通返通人员是否需要申报?为加强我市春节期间流动人员的精准管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风险,目前南通正在开展冬春季人员流动情况排查。因此,鼓励倡导除上述“三类返乡返城”以外的其他返乡返城人员,如1月16日至3月15日省外低风险地区已返回、拟返回我市城镇地区的人员,拟于1月16日至3月15日出省的我市人员等,使用“返通出省申报”模块填报个人来通返通离通等出行信息,助力南通疫情防控工作。 Q:“返乡返城”人员是否只能线上申报? “返通出省申报”模块是我市返乡返城群众开展信息申报的一种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我市返乡返城人员可以通过“返通出省申报”模块申报个人信息,也可以直接到社区(村居)进行申报,还可以通过电话等渠道向社区(村居)申报。 Q:不如实申报行程的行为,是否有法律后果?对于来自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报告,接受检疫、强制隔离和治疗。对不报、瞒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不配合跟踪随访、检疫排查、隔离观察、流行病调查,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Q:群众申报数据的安全问题是如何解决的?目前,我们的申报模块部署在南通百通和南通公安微信平台,落实了相应的安全加固和专人进行维护,有严格的安保措施,数据与其他政务数据都是隔离的,人员数据均进行了加密处理。同时,所有申报的数据仅服务于疫情防控,不做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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