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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4日上午,海安市公安局南莫派出所接到邓庄村某居民报警,称其停放在家门口的电动三轮车被盗。 南莫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这期间,事主与民警在案发地附近某小路上意外发现了该三轮车,只是车上的六只大容量电瓶被盗。 办案民警在连续奋战二十小时后,于2月5日中午将嫌疑人朱某抓获。 到案后的朱某交代,其从姜堰市办事返海途中“想要挣点零用钱”,遂在路过南莫镇邓庄村时对路边的电动车下了手。事后他一直心神不宁,将作案时使用的老虎钳扔进河道内也未能有一点儿安心,看到警车心就发慌,总以为是来抓自己的。 朱某在指认其盗窃拆分藏放的电动三轮车电瓶时自言自语“果然,还是被警察抓到了,怕的是要到里面过年了”。 民警提醒: 电瓶防盗小贴士:
●电动车不要随意停放,最好存放在有人看管的地方或有监控探头的位置; ●对于放置在座垫下方的电瓶,应该将座垫与车架锁起来; ●可以安装防盗盖板或外焊铁条、保护网等,加固车辆电瓶防护措施; ●安装防盗报警器,一旦电瓶被撬动,报警器会发出刺耳响声,具有很好的震慑作用; ●一旦发生失窃案件,应当及时报警,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取证破案工作。 来源:海安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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