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小板砖 发表于 2025-9-26 16:45

未满16岁骑电动车+闯红灯!海安一男孩骑车被撞!

开学后,有些学生会选择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上放学,但如果违法骑行,存在的安全风险可不小。2025年9月15日20时14分左右,于某(男,15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海安市高庄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永安路交叉路口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于某受伤。经调查,当事人于某不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行经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交通事故中涉及的违法行为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应当年满十二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残疾人机动(道路型电动)轮椅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佩戴安全头盔,应当符合使用规范。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宣传教育研究部负责人 朱建安:针对小学中高年级有50%的交通事故是在他们骑非机动车的时候发生的,对于初中学生来说,有40%的交通事故是在骑摩托车发生的,这一数据随着他们升到高中,上升到60%。实际上也说明大部分的交通事故是因为他们未到法定年龄,骑了不该骑的交通工具。(来自:央视新闻)
青少年骑行为何危害很大?电动自行车的车速比自行车快很多,但操控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不佳,本身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青少年的安全意识薄弱,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并且时常出现逆行、载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等违规行为。青少年往往年轻气盛,骑车速度较快,甚至伴随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如追逐打闹、比赛超车、玩漂移等,大大增加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危险系数。青少年生活经验不足,心理、生理素质不够成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变能力不够,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理方式。
孩子的交通安全关乎家庭幸福监护人应履行好监护职责对家中不符合骑行年龄规定的未成年人加强引导教育禁止违法骑行,以免酿成祸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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