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崔 葳,男,汉族,1985年10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海安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拟任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王志栋,男,汉族,1979年2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墩头镇副镇长,二级主任科员,拟任乡镇党委副书记;陈 晨,男,汉族,1985年1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拟任乡镇党委副书记;曹 伟,男,汉族,1992年11月生,研究生,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九级职员,拟作为区镇街道副科职干部人选;张 弛,男,汉族,1994年1月生,研究生,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市企业人才站站长,九级职员,拟作为区镇街道副科职干部人选。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至2024年7月19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市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12380-1,联系邮箱:hagbjd@126.com。
中共海安市委组织部202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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