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海安这项补助标准再提高!
近日市医疗保障局提高了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进一步优化支持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新标准为2253元全市统一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南通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本次调整的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计发标准按2023年度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12653元的2%执行。7月1日起,我市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符合规定生育或引产的,无论生育胎次,均可领取到一次性营养补助2253元,较此前增加了98元。医保直通车执行时间本次新标准执行时间暂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如何申领?一次性营养补助免申即享,用人单位在职女职工符合申领一次性营养补助规定的,医保经办机构会在生育费用结算的次月,将相应补助汇至单位对公账户;失业女职工,则汇至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如何查询?相关人员可登录“南通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依次点击公共服务、公共查询、个人信息查询,输入社会保障卡上的“人员识别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四位。进入后,点击“生育保险查询”,即可查到本人的产假天数、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金额。
来源:南通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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