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六个月!一女子为泄愤,从15楼扔下锅碗瓢盆!
跟家人争吵后一女子竟把锅碗瓢盆从十几楼扔下去泄愤6月18日如皋法院审结如皋市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件对被告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王某家住如皋市某小区15楼。2023年7月的一天傍晚,王某酒后因家庭琐事与家人发生口角,为发泄情绪,她在家中将陶瓷碗盘、铁锅、抱枕等物品扔下,造成小区内停放的某车辆损坏,损失价值9000余元。据周边群众反映,事发时间段,楼下有多人下班回家或外出散步。所幸,王某所扔重物没有砸中行人,酿成更为严重的后果。案发后,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考虑到其具有归案后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轻从宽情节,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说法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可以故意**、故意杀人罪论处“高空抛物罪”是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高空抛物,抛的不是物,而是“凶器”。据专业实验测算,将一枚30克的鸡蛋从4层抛下,会将人的头顶砸出肿包;从18层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从25层抛下,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本案中,王某所扔重物没有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实属侥幸,否则按照法律规定可能会以故意**、故意杀人罪论处。法官提醒:高空抛物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请养成文明生活习惯、杜绝“随手抛”行为,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来源:江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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