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小板砖 发表于 2024-4-14 10:11

逆向行驶!横穿机动车道!全责!

在日常出行中
部分电动车驾驶人图省事逆向行驶
随意横穿机动车道 这些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发生“鬼探头”交通事故2024年4月2日,黄某驾驶电动车行驶至环城线迎宾路路口,与正常左转弯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后,又与停在直行车道内等候信号灯放行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黄某受伤,三车不同程度受损。交警调查认定:黄某逆向行驶、违反规定横穿道路,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安全出于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当交通事故发生后电动车驾驶人是否会后悔如果没有逆向行驶……如果没有随意横穿机动车道……生命没有如果驾驶电动车请勿“任性”
为避免“鬼探头”交通事故,海安交警提醒:电动车驾驶人
?️ 骑乘电动车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路段,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没有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路段,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实行右侧通行。?️ 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机动车驾驶人?️ 驾车行经路口时要减速慢行,坚持“一慢二看三通过”,遇有遮挡物影响视线时更应提高警惕,随时准备刹车,确保安全。?️ 经过大型车辆旁、路口、停车场这些“鬼探头”高发区域,要提高警惕,提前减速,在不禁止鸣笛的地方,可提前按喇叭提示有可能出现的行人车辆注意。?️ 如果发现前方有电动车,要降低车速,做好随时刹车准备,防止电动车随意变道或拐弯掉头。驾车上路,务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二字应该排在第一位,遵纪守法才是通往安全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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