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dujiao 发表于 2024-4-4 16:43

最新!人事任免

海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6号)
2024年4月3日海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储祥兰同志为海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海安市人大常委会信访督办室主任职务;任命陈光明同志为海安市人大常委会信访督办室主任,免去其海安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花平同志海安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沈宏华同志海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现予公告。

海安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4月3日海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7号)
2024年4月3日海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杨云根同志为海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开发园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任命储祥兰同志为海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发园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钱祥健同志海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开发园区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花平同志海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沈宏华同志海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发园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并报海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现予公告。

海安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4月3日海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8号)2024年4月3日海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储祥兰同志为海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沈宏华同志海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现予公告。海安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4月3日海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9号)2024年4月3日海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钱祥健、花平、沈宏华、仲浩然四位同志辞去海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海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现予公告。海安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4月3日
海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0号)2024年4月3日海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王晓聪同志为海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命王晨同志为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免去其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任命周树群同志为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局长;任命张杰同志为海安市数据局局长;任命陆从俊同志为海安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免去其海安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杨国来同志海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顾维斌同志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免去单蓓同志海安市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现予公告。
海安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4月3日海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1号)
2024年4月3日海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张敏同志为海安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唐小祥同志海安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现予公告。

海安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4月3日海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2号)2024年4月3日海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毛中海同志为海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李晓萍同志为海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毛蓉同志为海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王蕾同志为海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海安市人民法院李堡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任命王林同志为海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免去其海安市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任命翟仁华同志为海安市人民法院曲塘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海安市人民法院墩头人民法庭庭长职务;任命徐涛同志为海安市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任命顾进同志为海安市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任命孙洁同志为海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任命陆晓丽同志为海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任命唐小红同志为海安市人民法院曲塘人民法庭副庭长;任命卢雨阳同志为海安市人民法院李堡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海安市人民法院曲塘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刘兴海同志为海安市人民法院墩头人民法庭副庭长;任命陈琳璐同志为海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孙卫华同志海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免去陈家定同志海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免去缪宏勇同志海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职务;免去曹震宇同志海安市人民法院曲塘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免去史友军同志海安市人民法院李堡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现予公告。
海安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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