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赖”拒不搬离法拍房?海安法院强制腾房!
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日前,海安法院开展腾房专项行动,成功将拍卖后被执行人拒不交付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善意执行依法拍卖某银行诉王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法院判决,被告王某归还原告银行借款本金400万元及相应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如不按期履行,原告有权就位于曲塘镇某村的抵押不动产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所得价款在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抵押权顺位享有优先受偿权。因被告未按期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刘兴海多次前往上述抵押房产进行走访、核实、张贴公告,最终确定该房符合拍卖条件,被执行人承诺于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腾退房屋。
拍卖成功拒绝交付海安法院依法将该不动产挂网拍卖,最终由李某以400万余元竞得。房屋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王某却迟迟未主动腾退,海安法院依法向其告知,要求限期搬离,但其拒不配合。期间,执行法官刘兴海又多次走访,协调解决搬离难题,但双方未协商成功,且被执行人拒绝搬离。直至腾房行动前一天,被执行人仍没有意愿配合执行工作。
制定方案直击现场腾房行动当天9点,海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卫华带队来到案涉房屋所在地。在执行现场,被执行人王某及其家人存在对抗情绪,拆除了纱窗、玻璃移门、电线等配套设施。承办法官刘兴海随即安排干警排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按照规范程序迅速采取措施。其余干警们按照原定计划部署,分为四个小组开展行动,做好现场秩序维持、拍照录像、物资清点、登记造册、物品搬运等工作。
悔过认错顺利交付刘兴海耐心向被执行人王某及其家人释明法律后果,讲明利害关系,最终其表示悔过认错。经过干警们三个多小时的努力,该房屋被顺利腾空,并交付给买受人。海安法院执行局始终秉承“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尽量通过释法明理的方式,劝导被执行人主动腾退房屋,但是面对“老赖”也不惧蛮横威胁,敢于亮剑,充分彰显了执行的“温度”和“力度”。接下来,海安法院将继续切实加大不动产成交后腾退交付工作力度,提升不动产处置效果,以实际行动保证胜诉当事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来源:海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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