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公开招聘48人!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村后备人才力量,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让更多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兵支书”成为乡村振兴的生力军,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退役军人公开招录村后备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录人数本次招录工作由各区镇组织实施,面向全市退役军人公开招录村后备干部共48名。二、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有志于从事农村工作,能够全职参加工作的退役军人(持有退出现役证)。(二)报名条件1.海安市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以户口簿等证明材料为依据);2.退役义务兵、士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3.具有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23年退役士兵学历要求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农村工作,不怕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备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6.具备招录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包含曾经被采取过行政、刑事强制措施);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3.有违法犯罪记录的;4.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5.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村岗位工作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到区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报名者限报1个区镇的村岗位,多报无效,鼓励优先报考所在区镇岗位。2.报名时间:各区镇须在9月底前完成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并及时将报名成功的人员名单报至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备案;10月底前完成招录工作。3.报名地点:各区镇党群工作局。4.报名所需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或者海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服役证明)等相关材料;(2)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登记表》(由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导出,并加盖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公章);(3)学历学位、服役期间获得荣誉表彰等相关材料;(4)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5.资格初审: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6.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7.开考比例:各招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录岗位计划数达到2:1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录岗位计划数。四、纪律要求
各区镇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高质量推进招录工作(笔试、面试、体检等招录环节及程序和加分规则由各区镇集体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对招录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核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来源:中共海安市委组织部、海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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