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万元!海安获省级奖励!
近日江苏省财政下达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奖励资金6600万元海安获600万元资金奖励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环境治理工程项目,促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实施规定(试行)》(苏环办〔2021〕338号),省财政下达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奖励资金6600万元。
对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完成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南京市、南通市、盐城市、南京市秦淮区、南京市江宁区、太仓市、海安市、如东县、连云港市连云区9个地区按照每个设区市1000万元、每个县(市、区)600万元给予资金奖励。
对真抓实干、相关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完善督查激励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对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具有重要意义。省财政厅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积极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及时修订完善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实施规定,及时下达奖励资金,确保激励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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