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4批次不合格!
近期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取125批次食品其中检出食用农产品4批次样品不合格总体情况本次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加工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蔬食用农产品等11大类共125批次样品。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核查处理
12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2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率为3.2%,发现的问题主要是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所属辖区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现将监督抽检的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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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醒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来源:海安市监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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