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海安某公司拖欠农民工资,三人苦追一年…
“真想不到,我们三个人要工资,要了将近一年都没要到,今天在你们这儿不到半天就解决了,真的太谢谢你们了!”日前,在海安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的调解工作室内,三名农民工激动地向人民调解员王永兰、吕群、许生芳再三表示感谢。王某三人分别从事水电、油漆和瓦工工种。2021年年底,某装璜公司中标揽下一个装饰装修的项目工程,随后找到王某三人参与施工。然而工程结束后,该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工资。王某三人多次追要剩余工资均遭受拒付,该公司负责人甚至避而不见。王某三人无奈之下分别向海安法院提交了起诉材料,要求装璜公司和招标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案件被分流到海安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王永兰、吕群、许生芳在收到起诉材料后,决定将这三起纠纷集中处理,争取一揽子解决。3月29日上午,调解员组织案件当事人以及各自的代理律师来到海安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在反复沟通中,三名调解员将案件事实理清。针对矛盾争议点,三名调解员以情理为切入点,结合法理进行多角度疏导,经过两个半小时的努力,两方当事人态度逐渐软化,从对立走向对话,直至消弭分歧,最终达成了协议。遂有了文章开头一幕。
当天下午,全部的工资便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汇入了王某三人的银行账户中。至此,这三起涉农民工工资纠纷圆满完结。
近年来,海安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大力推进诉调对接,不断充实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员解纷能力和技巧。充分发挥诉前调解高效便捷的优势,着力减轻当事人诉累,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度。来源:海安市人民法院
对于拖欠工人工资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将立入不诚信名录,直至其永远改正自身的错误! 拖欠工资是一种缺德行为,应该饿负责人三天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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