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少年 发表于 2023-2-22 12:35

抓住了!海安两男子深夜入室盗窃,竟还起了色心…


“要坐牢?我们就偷了一部破手机,就值一两百块钱,现场还回去了,怎么还要坐牢。我听说这属于盗窃未遂,不判刑的。”什么样的盗窃案件让犯罪嫌疑人意见这么大?

原来,同是“00后”的海安人陈某和吉某,是两名网瘾青年,平时打打零工,玩玩游戏,但因为家里电脑太破旧,就想着去偷台好点的电脑来玩游戏。2022年3月15日凌晨,陈某和吉某两人翻墙进入海安市某中学,在教学楼内偷了两台笔记本电脑。本以为可以肆意玩网游了,却发现都是2008年左右的老设备,还不如自己原来的电脑。案发后两台电脑鉴定价值仅329元。行动失败的他们想起陈某的初中同学许某家有台不错的笔记本电脑,于是又蠢蠢欲动。2022年3月19日凌晨,二人在许某家周围查看一圈后,发现一楼靠近楼梯间的一处窗户没有关,于是翻窗进入许某家,但没找到电脑。随后陈某在卧室发现一部OPPO手机,就揣进了怀里。贼心不死的二人看到床上躺着一个女人,以为是同学许某,便色心骤起,偷偷掀开被子轮流抚摸女子大腿,女子惊醒后开灯喊人并找手机要报警,二人这才发现原来是许某的母亲。陈某害怕,遂将手机偷偷扔在了沙发上。随后二人被赶来的民警抓获。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仅148元。2023年1月,该案移送海安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后发现,陈某、吉某两次盗窃物品价值合计477元,一次普通盗窃,一次入户盗窃,但入户盗窃因为当场被发现而未能得逞,系未遂。另查明二人在2020年时还有一次共同盗窃前科。案件到了认罪认罚环节,两人对犯罪事实没有任何异议,但认为偷的数额太小,而且还有一次是未遂,对于为什么要坐牢表示不能理解。面对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质疑,检察官结合具体案例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也就是说,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是属于多次、入户等盗窃类型,直接入罪,是否未遂只影响量刑,不影响定罪。两人在看过检察官专门找来的法律规定和既往判决书后,最终自愿认罪认罚,同意检察官的量刑建议,并表示以后不敢再犯。经海安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对两人分别判处拘役四个月,罚金一千元,二人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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