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小许 发表于 2022-8-31 09:02

最新通知!2024年开始,江苏实施中考全省统一命题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教材〔2022〕2号)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我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加快构建高质量义务教育体系,现就实施《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高质量实施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坚持素养导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培养学生适应未来发展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培养体系,促进每一名学生的全面发展;努力构建新型课程体系,坚持德育为先,改进智育方式,切实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推进课程综合化、实践化;努力构建新型课程实施体系,推进考试评价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专业化发展,坚持以学习者为中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打造教学新常态;努力构建新型保障体系,推进课程实施监测,以数字化建设为重点,整体提升课程教学资源保障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课程设置,完善课程结构
严格落实课程政策,开齐开足国家课程,提高地方课程的实施质量,规范校本课程建设。
1. 自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一至九年级开设“劳动”课程,每周不少于1课时。各学校要在保证劳动课程课时、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同时,推动劳动教育的整体实施,加强对学生在校内劳动的统筹,利用班级卫生、宿舍卫生、包干区、食堂志愿服务等渠道,增加学生的劳动实践,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出力流汗”;要对学生在家庭中的日常生活劳动进行必要的规划,与家长一起,提高学生家庭劳动的教育品质;要对学生在社区和校外实践基地中的志愿服务性劳动、体验性和实践性的生产劳动,进行课程化的设计和实施,全面提高劳动育人的质量。
2. 小学一至六年级,继续开设“科学”“道德与法治”课程,2022学年、2023学年使用现行教材,2024年秋季学期自起始年级开始使用修订后的教材。
3. 自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一至九年级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每周不少于1课时。要严格落实教育部2017年颁布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精神,加强学生综合性、跨学科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时可分散安排,也可以相对集中安排。要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班团队活动、科技文体活动、课后服务、兴趣小组活动等的统筹实施,提高课程整合水平。
4. 2022年秋季学期继续在义务教育三至九年级开设“信息技术”课程,总课时数不少于规定要求。2023年秋季学期自小学三年级、初中七年级开始,将现有“信息技术”课程调整为“信息科技”,使用修订教材。
5. 其他国家课程自2024年秋季学期小学、初中各课程的起始年级开始,使用修订后的国标教材。
6.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江苏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22年修订·试行)》(见附件),在保证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开齐开足的基础上,推进课程的整体化实施。要规范校本课程开发,建立课程审议和审查制度。要落实教材管理政策,立足学校特色教学资源,以多种呈现方式服务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教材,确需编写出版的应报主管部门备案,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
(二)推进教学改革,转变育人方式
要坚持素养导向,落实育人为本理念,坚持把培养学生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作为教学改革的根本目标,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强化学科实践,推进教学的活动化、实践化,加强知识与学生生活的联系,增强学生认识真实世界、解决真实问题的能力;要坚持推进综合学习,加强知识之间的内在关联,整体理解与把握学习目标,在任务化、主题化、项目化教学方面加强研究与探索,促进学生素养提升;要坚持落实因材施教,通过教学组织方式的变革、信息化数字化技术的应用,推进教学方式多样化,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
1. 加强基于各学科课程标准的教学指导。2022年年底前,组织全省教科研人员、骨干教师和高校专家,完成《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教学指南》的研制,帮助教师准确、科学、全面地把握课程标准,建立学科教学规范,推进教学改革,提高课程实施质量。
2. 分层、分类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根据课程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课堂教学改革的总体方向和实施要求,在全省层面对课堂教学改革进行总体指导,打造教学新常态。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教学改革作为高水平、高质量实施课程方案、课程标准的中心工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推进改革。
文化类课程的教学改革,要坚持以学习任务为中心,改变机械灌输、死记硬背的偏向,组织学生在目标引导下,完成主题式、项目式的学习任务;体育与健康课程要贯彻落实教育部《<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指导纲要(试行)》(教体艺厅函〔2021〕28号)精神,通过教学改革,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要在省、市、县三级组织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坚持“教会、勤练、常赛”,进一步明晰体育的价值、优化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方式、提升教学质量;艺术类课程要坚持从学生的生活出发,改变单纯注重知识和技艺的倾向,培养学生艺术素养,保证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感受美、欣赏美、表现美、创造美;劳动课程要以学生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为中心,注重动手实践、手脑并用,让学生经历完整的劳动实践过程,在“出力流汗”的过程中,习得劳动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与品质,感悟和体验劳动价值,培育劳动精神;各学科的跨学科主题学习,课时要不少于本学科课时总量的10%,活动组织要充分体现综合化、实践化特征,让学生在综合运用的过程中发展学科素养。
3. 充分发挥省、市两级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的示范作用。要切实以育人方式转变为中心,在对项目建设经验进行总结提炼的基础上,加强经验推广,形成江苏特色。
4. 进一步发挥教科研工作在推进教学改革中的作用。要加强教科研机构的自身建设,建立教科研人员的专业标准,推动教科研方式的转型。教科研人员要围绕新方案新标准的实施,抓住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教科研活动组织方式改革,帮助每一个教师高水平高质量实施课程,实现专业成长。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各地各学校要充分关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与现行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在整体结构、具体要求方面的差异,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
1. 规划队伍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会同地方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针对劳动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全面开设问题,艺术课程内容的增加问题,原有的体育与健康、艺术、信息技术以及其他课程专任教师不足问题,解决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队伍建设问题,在全面、科学测算的基础上,以学校为单位抓紧形成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付诸实施,切实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和可能存在的总量不足问题。
2. 促进专业发展。各地各学校要根据新方案新标准,提高教师专业培训、专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要通过多种渠道,扩大在职教师培训的范围,增加专项培训内容,帮助教师切实解决在开设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等新设课程,常态化实施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推进课程教学综合化、实践化,以及在组织跨学科主题学习活动等方面存在的专业能力问题。要与师范院校共同合作,增加相关课程的师资培养计划。在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资格时,要增加相应的专业类别,抓紧解决专业教师不足问题。
(四)强化课程资源建设,支持保障教学改革
要通过课程资源建设,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实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1. 注重专用场馆、设施设备以及实验室、图书馆建设。科学课程的加强、理科实验要求的提高、艺术课程内容结构的改变、体育课程课时的增加、劳动与信息科技课程的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及所有课程对综合化实践化教学要求的强化,对各类教学条件的改善提出了更高要求。地方和学校要以课程实施为中心,及时调整基本条件建设的方向和结构,切实保障新课程政策得到全面、充分、准确的执行。
2. 推进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地方和学校要进行专门的规划,对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的课程资源进行配套和延伸式的开发,充分利用国家平台,提高课程实施的均衡化水平,提高课程实施质量。要进一步丰富地方和学校的数字化课程资源,在已有线上教学资源开发的基础上,努力构建国家、地方和学校一体化的、相互协调和补充的整体资源格局。要以教学改革为中心加强现代技术的应用,加强数字化教材的研究、开发和创新。在国家数字化学科资源的基础上,开发国标教材的数字化载体;根据新方案新标准,修订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信息科技(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现有教材,加强课程资源的立体化多样化建设;以数字化为主要形式,推进校本课程资源的迭代升级。
(五)推进考试评价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考试评价改革是落实中央“双减”精神,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推进育人方式转变,建设高水平高质量义务教育体系的重要渠道。
1. 坚持把评价改革作为教学改革的有机环节。要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强化过程评价,改进结果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实现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方式的多样化;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通过综合化的项目、任务的完成考核学生的学习表现;要创新评价工具和手段,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学习情况全过程、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
2. 推进学校考试管理改革。要严格执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苏教基函〔2021〕33号)要求,注重发挥考试在诊断学生学习情况、改进课堂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严禁组织“幼升小”“小升初”以及以分快慢班为目的的“分班”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得进行纸笔考试,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中各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各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不得针对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跨校际的考试。各学校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3. 建立完善学校、区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整合教育督导、教育评估、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内容,探索建立学校、区域教育质量新型的整体评价体系。依据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2013年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2021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等文件精神,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区域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育人质量。
4. 深化中考改革。坚持中考“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的定位。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和优化全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建设,坚持提高过程性评价在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中的实际应用。对中考组织时间、总分值、考试时长等进行相对统一的安排,减小各市中考方案的差异性。加强理化生实验技能、艺术素养、体质健康水平考查的研究与探索,分类形成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完善全省初中毕业生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的组织机制,进一步发挥教育考试部门的主管职能。从促进学生个性化成长、高中学校特色化发展出发,完善高中学校招生办法。加强中考命题评估,提高命题质量,进一步发挥中考对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促进作用。加强研究与规划,形成具体方案,自2024年开始,实施具有江苏特点的全省统一命题办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课程教学管理水平
要加强省、市、县、校四级课程实施组织领导。省教育厅统筹组织、全面领导课程改革,形成基教、体卫艺、师资、教科研、人事、财务、宣传、督导、评估、考试、电教与装备等处室(单位)相互协调的关系,提高推进课程改革的效能。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研制、实施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落实新方案、新标准的具体办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者要在全面、完整、系统理解的基础上,深刻把握改革的重点、难点,充分关注课程实施的各个要素、各个环节,把课程实施的组织领导真正变成义务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的过程。
(二)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
要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与标准(2022年版)国家级示范培训”课程,组织所有教师和管理者,完成国家级的全员培训。在国家级培训的基础上,形成国家、省、市、县、校五级培训机制,分类组织,突出重点。省教育厅重点组织地方教育行政人员的专门培训,组织教科研人员、骨干教师等培训;设区市教育局重点加强学校管理者、学科骨干教师的培训;县(市、区)教育局重点完成分学科的教师全员培训;学校重点完成课程实施的过程性培训。
(三)加强经费保障
各地要根据课程结构的变化和教学要求的提高,适时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新方案新标准的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课程实施的进度要求,做好年度经费预算,保障新课程培训的顺利实施,保障与课程配套的设施设备建设与教学条件改善。要对教育数字化改革发展进行专门的规划,增加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课程教学的现代化、信息化水平。
(四)加强对改革过程的监督
要加强对课程改革的督导检查,把新课程的实施、学校教学改革的推进纳入到督导评估的体系当中,推进义务教育的内涵发展。要探索建立义务教育课程实施监测体系,建立省、市、县、校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组织机制和网络平台,全面监测义务教育学校课程政策的执行情况、课程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情况、课程开发与实施的情况、教学改革的情况、课程教学资源的建设情况、教师的工作过程和学生学习方式、学习质量情况,切实关注课程教学的实际过程,努力实现具有江苏特点的课程实施组织和机制创新。
(五)加强舆论宣传
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改变育人方式,就是要改变学生的学习生活,改变学校环境与文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重视舆论宣传的作用,在教育系统内部,营造积极浓厚的改革气氛,激发改革的热情;在全社会,要把深化课程改革与落实“双减”目标结合起来,加强与学生家庭、社区的沟通,为改革推进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育人环境。
省教育厅2022年8月24日 编辑 / 王尧 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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