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委宣传部“创文帆布手提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共海安市委宣传部对创文帆布手提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采购内容1.项目概况:为开展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宣传,拟购买1.2万只创文宣传帆布手提袋。材质为涤棉本色A级帆布,含棉量50%左右,厚度10安,有底无侧;单色印刷;含运费和含普通发票;手拎带子60cm左右;正面:文明城市创建logo,反面印字:蓝色文字,“争创文明典范城市共建美丽宜居海安”。 2.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二、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具备相关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三)谈判保证金1.参加谈判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谈判诚意保证金2000元(现金)方可参加谈判,否则将予以拒绝。2.谈判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开标时现场缴纳。三、谈判安排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8:30至7月29日17:00止。2.报名方式:请参加谈判供应商将姓名、联系电话、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等资料发电子邮箱ha888@126.com。3.招标方式:招标单位通知通过材料初审的单位参加现场投标、竞价。4.谈判时间:8月1日至5日期间,具体谈判时间将在海安网、海安零距离上公布,请各供应商关注网站动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信息公布网站:海安网、海安零距离针对该项目公告的任何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的相关责任由相关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的解释权归中共海安市委宣传部。五、本招标项目联系事项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方面:中共海安市委宣传部,联系人:李永进,联系电话:13862711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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