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茫果 发表于 2022-1-21 14:08

海安市公安局依法对杨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警情通报
      2022年1月18日上午,杨某为讨要工程款,在海安城区永安南路登上高楼,以扬言跳楼相威胁。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紧急出动车辆和人员予以救助。经3个多小时的劝导,杨某自愿下楼,其行为导致大量人员聚集围观、周边交通秩序混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杨某的行为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且情节较重,海安市公安局依法对杨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维权要理性依法,切忌用过激行为或者暴力极端方式进行,一时冲动可能造成严重后果,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海安市公安局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lky168 发表于 2022-1-22 07:56

如果不是实在没办法,他会这样做吗?
严惩拖欠劳动者报酬的行为

夜舞倾城 发表于 2022-1-24 08:00

诚信社会任重道远

TTZCJ 发表于 2022-1-28 15:43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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